魔都这些年城市化发展迅速不可能存在这样的土房子,如果是被河水冲到外省那自己的命可真够大的。
算了,不管这里是哪儿,先出去看看到底是什么情况。
老旧的木门发出吱嘎声,立刻吸引了院子里正在择菜的徐兰珠的注意。
她在衣服上随意地擦了擦手起身跑过去,露出一个明媚淳朴的笑容:“姐姐,你终于醒了,实在是太好了。”
小女孩大概七八岁的样子,皮肤微黄,长得瘦瘦巴巴的,身上穿着素色粗布衣裤,上面有好几块不同颜色的补丁,一看就是十分贫穷的农村里糙养的孩子。
虽然穿得不好,但她身上很干净,还没有巴掌大的脸长得挺清秀,最好看的还要数那双又大又圆的眼睛,乌溜溜明亮有神,就像小狗狗一样,整个人透着一股子野草般的淳朴和韧劲。
她的口音像是北方那边,虽然口音有点重但宁菀还是能听明白,不像南方各个地方的方言都不一样叽里咕噜的什么也听不懂。
黎箬缓缓蹲下身,笑着问道:“小妹妹,请问一下这里是哪儿?”
闻言,徐兰珠笑意微敛。
她跟三哥学过字,多少懂一些盛京的话,姐姐说的话正好就是她学过的,自然也就以为她是盛京人。
三哥曾说过皇宫就在盛京,天子脚下,老百姓的日子比别处都过得要好,像姐姐这样长得白净漂亮、细皮嫩肉的,就算不是千金小姐也是好人家的姑娘,要是她觉得家里穷想要离开怎么办。
村子里的姑娘就是因为家里太穷才不愿意嫁进来,当然大哥对她们也无意,一心只想供三哥读书考科举,还要给小妹治病。本来打算等以后家里条件好了再娶亲,却没想到昨天晚上在河边救下了这么个年轻漂亮的姐姐。
徐兰珠看得出大哥对这位姐姐是中意的。
刚从河里救上来的时候姐姐已经气息奄奄,村子里的老郎中说溺水太久救不回来了,但是哥哥不愿意放弃。最后也不知道用了什么法子愣是从阎王爷手里把人给救了回来,还分了几片小妹要补身子的野山参给她下药。
她低头看到一对玉白的脚丫子踩在地上才从思绪中回过神。
如果自己对姐姐好一点她会不会留下来给大哥当媳妇呢?
一定会的,大哥这么好,踏实能干长得高大俊朗,当初镇上有户有钱人家还想招大哥为婿,要不是被他们拖累早就娶妻了。
不过这样也好,姐姐长得这么漂亮,大哥也喜欢,以后两人生的小侄子小侄女更漂亮。
“姐姐,高热还没完全退下来,必须穿好鞋子不能冻脚否则会更加严重的,我去给你烧水洗脚。”
不等黎箬说话,徐兰珠哒哒哒地跑到西屋找出母亲去世前纳的新鞋,又哒哒哒地跑过来,如同一阵风般。
看着递到面前的浅粉色的绣花布鞋,黎箬也是一愣。
这才开始注意到女孩身上虽然穿着打了补丁的粗布衣,但衣服明显是汉服中的交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