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前,此地只是一个寻常乡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连兴办乡学、聘请先生都找不到愿意执教的人。周遭野地荒芜,耕种难以收成,村民只能靠捕获湖中虾蟹鱼藕为生。
积年贫苦,村民本就难以生存,时年中陆大旱,灾荒也波及此地,有人饿死家中,有人逃荒到外地,却传来半路就被土匪截杀的消息——一粒米都没闲余的饥荒年,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难民无人来赎,就被投入锅中,牲畜般变成了土匪们的口粮。
老村长也没熬过这次大灾,草草收殓下葬后,他的儿子成为继任。
也就是面前这个断了幺指的男子。
“你们可知我上任后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他幽幽道,却根本不准备让人回答似的,径自说,“便是将村中那悄悄易子而食的两三户人都找出来,在村口上了刑,绞死示众。”
季无邪错愕。虽然清楚这城主不是善茬,却没想到对方在十五年前,手段就如此强硬了。
那时对方,应当也不过是弱冠之年。
“我告诉村中众人,礼法伦常乃是圣人承天所得,即为天道。而天道,不可违逆……那之后,我便自己践踏了这句话。”
他嘴角泛起一丝凉薄笑意,如讥如讽。
“绞死那几家的当夜,我趁着收殓他们的人散去,从下葬的地方捡了把铁锹,独自去了西山深林里的坟地。我是识字的,所以找到了本地多年前一户豪绅亲戚的墓,掘开了他的棺材……你们应该也能猜到,那户豪绅姓沈。”
在场诸人听他平淡地说出掘墓,俱是心中一凛,延芸更是倒抽一口凉气。
“虽然只是亲戚,但那人也有些家底,血肉早就烂成了骷髅,身上的衣衫鞋帽却都完好无损。那晚上月光很亮,将他的枯骨照得雪一样白,但我那是却满眼只看见了他手上戴着的几只陪葬戒指,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将衣帽鞋履及陪葬器物全都剥脱下来,塞进了包袱。”
“那一晚我回家后,整晚都没敢睡觉,天一亮就去村口找人借了匹骡子,赶了两天一夜,终于到了隔壁县城——那户姓沈的豪绅后人早就举家搬去了那里,还做起了不小的商号生意。但那时,我并不清楚此事,只是昏头涨脑地找了一家当铺,然后将包裹里的东西一股脑抖搂出来。”
“典当行的人眼尖,其中一只刻了家纹的戒指教他给认了出来,立刻就通报了大老板,也就是现在沈氏商会的二当家。”
他说到此处,惨然骇笑一声。
“我当时慌张极了,只骂是自投罗网。但他见了我,却露出一副很感激的模样。原来那户亲戚就是他所属分家的直系血脉,一直想要归宗,却被上一辈拒之门外,而此人曾于他这支分家有恩,所以他很感叹这桩巧合,认为与我有缘。我当即决定抓住这个机会,撒了个谎,说这些都是那亲戚病中交托给我的,因生时多有来往,这位沈氏亲戚担忧自己时日无多,托我替他认祖归宗。”
饶是季无邪已知道后果,却也料不到还有这么复杂曲折的前因。
越是凝神静听,越觉得心中发寒。
“二当家当即设席宽待了我,又支使给我一封银子,共二十两八百钱,让我拿回去振兴村庄。但我……”
城主顿了顿,目光在现场诸人脸上扫视一圈,如同在等待,谁能猜到他的下一步。
但那神色却并非得意,反而犹如一个等待铡刀落下的死囚。
凤煊清冷的声音响起,“但你却清楚,农不出则乏其食,工不出则乏其事,而商不出,则诸宝尽绝、祖业俱毁。你认为能拯救村落的源头活水,俱在通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