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他,深深意识到了一个人品味、谈吐、衣着的重要性。
要是还和以前一样,不修边幅,不注重场合,说话做事我行我素,那么他挣再多钱,医术再高明也没什么用。还是会被人瞧不起。
因为他的存在,将不符合主流的文明!
跟着主流的文明走,这并非是从善如流,而是智者胸襟。
大隐隐于市,在浮华烦躁的人世间进退自如,那才是真正的高手!
所以这一次,在公孙明雪的帮助下,张振东把自己打扮的很帅气。灰白条纹的范思哲西装,普蓝色的休闲裤,程亮的咖啡色皮鞋,红色的领带。
就连领带上的别针,也都是镶着蓝钻的。而西装的上口带还别着一朵小向日葵的金饰。整个人看上去既庄重,又年轻,且阳光奔放,热情潇洒!
对着镜子一看,张振东都有些恍惚了。
没想到才这么长的时间过去,自己这个样子,还真是有“大佬”的风范了。
大佬啊……
“阿雪,帮我把眉毛梳理一下。”
不过张振东还是有些不满意,开始了吹毛求疵的做准备。
“老公,你,你先让我亲一口。”公孙明雪忽然再次动情,飞快的亲了张振东一口,才脸庞发红,羞羞答答的给张振东梳理眉毛。
“你这是为何?都老夫老妻的了,大庭广众之下还要亲。”张振东好笑的看着公孙明雪那小媳妇的样子,在公孙家她可不是这样的。她是生杀予夺,口含天宪的女王!
“因为,因为你现在太帅了,我受不了……”公孙明雪还是没忍住,又亲了一下。
“去你的,为夫我哪天不帅?”
张振东被这女人的黏糊劲儿给弄的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
随后张振东又去帮公孙明雪挑衣服,亲手把自己的女人打扮成了光芒耀耀的仙女!
不错,就是仙女。
紫色露肩装晚礼服,露出公孙明雪漂亮而小巧的锁骨,晶莹的肌肤有如珍珠般令人羡慕。胸前的浅色蕾丝更是将公孙明雪装点的有如公主般高贵圣洁,但朦胧曲线,婉转的轻纱条纹之中又透露着一丝诱惑的性感。
加上公孙明雪178公分的挺拔窈窕身材,在这件晚礼服的衬托下,完美的身材显露无疑,整个人仿佛夜空中的明月一般,璀璨夺目。
张振东虽和公孙明雪曾经相处很久,可公孙明雪之前穿的衣服都很随意。不是皮衣皮裤,就是一身红色的西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