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庆年五月,穆宗大渐,召高拱、张居正等入内。穆宗执拱手曰:“以天下累先生”,宣内阁受顾命。时司礼监授遗诏,有二札,一给皇太;一授高拱,有遇事内阁与司礼监冯保商榷而行之说。高拱识其矫。未几,穆宗崩,神宗即位。神宗幼冲,冯保倚仗太后势,挟持幼帝。高拱欲惩官专政,上言五事,请诎司礼监权,还之内阁,又唆门下言路疏劾冯保。高拱想与张居正共成此事,使人语居正曰:“当与公共立此不世功。”居正得迅即密报冯知。冯保游说太后及幼帝前,诬高拱欺太年幼,欲废之而迎立河南周王,自己得国公爵等等。冯保又买通两宫近侍,复言之,“皇后与贵妃皆愕然”,便决议逐拱。第二天,即召群臣入,宣两宫及帝诏,切责高拱擅权无君,数其罪而逐之,即日归田里。高拱原满以为宣诏必是逐冯保无疑,及诏宣逐己,拱不啻为晴天霹雳,“面色如死灰”,“汗陡下如雨,伏不能起”。张居正从旁掖他起。第二天一早,柴车即路,颇为凄凉地踏上了归程。
回到老家,高拱意忽忽不自得,“角巾野服,恂恂一布衣”,不言国事,而“闭户却帚下帷著书八十余卷”。不料冯保害高拱之心不死,又造王大臣事件,欲置高拱于死地。吏部尚书杨博、御史葛守礼等知有诬,力救之,张居正贻书相慰安,乃止。高拱得免於难。不过从此他惊忧成疾,一蹶不振。万历五年(1577年),张居正回故乡湖北江陵葬父,路过高拱的故里,专程探望高拱。两人相见掩面而泣,感慨不已。万历年(1578)十二月高拱卒于家,终年十周岁。葬于县城北郊今阁老坟村,高拱家属以恤典请,只因冯保当权,止许以半葬。谥襄。待张居正死後,因为万历皇帝对张居正的清算。二十多年后,高拱嗣具疏,神宗以“高某担当受降,北虏称臣,功不可泯”,赠复原官。万历三十年,诏赠高拱为太师。著有《高襄公集》。[1]
才学著作
高拱素好读书,为不好词藻,而深重有力。他著述甚富,有《问辨录》十卷、《春秋正旨》一卷、《本语》卷、《边略》五卷、《纶扉外稿》四卷、《掌铨题稿》三十四卷、《南宫奏牍》四卷、《政府书答》四卷、《纶扉集》一卷、《程士集》四卷、《外制卷》二卷、《日进直讲》十卷、《献忱集》四卷等等,后人辑为《高襄公集》。
人物评价
高拱不仅是一个有干略的政治家,在学术思想的研究上也有所成就。他不囿于先儒成说,以为“其不能得者亦不可强从”。直斥程朱理学“远人情以为天理”;他很赞同同时代思想家王廷相的观点,认为理在事物,无其事即无其理。他对“权”字更有一套独到的见解,把“权”与“经”比作秤上的“锤”和“衡”,两者关系是“盖经乃有定之权,权乃无定之经,无定也,而以求其定,其定乃为正也”。即:权和经是对立的统一体,凡事皆有经,其事实行时应认真权一下,使权与经得以统一。在“义”和“利”的问题上,认为“苟出乎义,则利皆义也;苟出乎利,则义皆利”,只要摆正义和利的关系,言利也不是不好,痛斥了“君不言利”的迂腐观点。他还认为正因前人没有把握住这种关系,才造成“经制之略置之不讲”,善理财者不闻,祸国殃民。他自己十分重视理财,重视有关国计民生的政务,主张务实。他的学术思想正是他行使政务、取得政绩的思想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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