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棕色的战马,夏野眉头皱起,喂马可是技术活,不是随便喂几把野草就可以的。
在古代,骑兵打仗,对战马绝对是百分之一百的呵护。
“没事,死了就吃肉!”
墨芜蘅其实想说,如果遇到危险,尽量骑马逃回来,她不想夏野脑子里的知识随着他死亡而消失,不过话到嘴边,还是没说出来,因为她看得出来,这个少年有大志向,他似乎早就在期待着这场试炼。
嘶!
街坊们又在倒抽凉气了,这不是败家子吗?还杀了吃肉,你知道战马值多少钱吗?反正换二十个健壮的奴隶一点问题都没有。
这就是眼界问题,在贫民窟的街坊们看来,自己死了,也不能让战马出一点差池,可是墨芜蘅却觉得夏野抵得上十匹上等战马。
“好,等我做了大酋长,送你一百匹战马!”
夏野也不推辞,有了代步的战马,可以节省很多体力和时间,这就是优势。
“找好团队了吗?”
墨芜蘅看了一下四周:“最好还是和贫民窟的同伴组队,虽说关系也不会很牢固,但总比去给那些中层团队的人当炮灰强!”
中、上层的团队挑人,不仅需要团员实力出色,装备也要跟得上,贫民窟的人就算加入,人家也不会把他们当团员看待,就是一个随行干各种脏活累活的仆人。
“还没!”
夏野因为废物的名声,即便是贫民窟的小伙伴也不会找他,毕竟谁也不想要一个拖累。
“你上点心好不好?”
墨芜蘅捏了捏眉心:“一旦离开夏氏部落,进入荒域古森,竞争就开始了,他们即便不杀人,抢你的东西可不会有任何心理负担!”
为了名声,大家一般不会杀人,但是一旦没了第三者旁观,即便是同一个部落的人也会互相厮杀。
猎场、适宜耕作的土地、水源、奴隶等等资源,谁不想独占?要是发现了矿脉和盐田,那就算最美味的骨头,这些进入荒域的马前卒们会把对方的脑浆都打出来。
“我知道!”
夏野考虑过这个问题,但是值得信任的同伴哪有那么好找。
“你要抓紧时间了!”
墨芜蘅突然对夏野这趟试炼之旅不太看好了,这可是拓荒,抵达荒域后,第一件要务就是选择一块适宜发展的地盘,扎下先祖祭坛,点燃祭坛之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