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初谣不觉有误:“嗯。”

    她的记忆力从小在同龄人中就比较突出,所以一直觉得背诵是件非常简单偷懒的事。

    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她曾代表学校参加镇里的诗歌朗诵大赛,老师选她不是因为她朗诵的有多声情并茂,而是因为她能在最短时间背下最长最难的诗,而脱稿朗诵有利于评委加分,这个优势也使她最后顺利拿到镇里二等奖的成绩。

    不过后来老师们渐渐发现她单单记忆力好,完全不会活学贯通,久而久之,就给她冠上了“死读书”的称号,而她的成绩也像小学老师预判的那样,越到高年级,越差。

    以至于到后来,她也不太愿意向人表露出自己记忆力好这点,她还清楚记得初中学校听到大家介绍她最常用的一句话就是:“噢,林初谣啊,就是一班那个只会背死书的女生。”

    这种境况直到高中去了云水中学才稍稍摆脱。

    秦琼音听了觉得内心复杂无比,一时间也不知道说什么。

    你说人答也答上来了,笔记做的估计也是全班最用功的那个,但这学习方法……

    实在让她不知道如何评价。

    秦琼音夸奖了两句纪初谣翻的很好,让她坐下,就回讲台继续将小卷上的题去了。

    班上同学还在窃窃私语,徐至秦其中最为感慨,他万万没想到他以为语文全班预定倒数的妹妹竟然会在补偏上这么认真用功,搞得他这个语文渣渣都有些危机感了。

    纪初谣掖着裙摆坐下。

    边上岑易单手拄着下巴,漆黑的瞳仁凝着她桌上摊着的做满黑色油墨笔记的课本,嘴角勾着啧叹的轻笑。

    见她注意到自己的视线,侧头望过来。

    也不闪躲,反冲人竖了个大拇指。

    音量不高不低,正好他们两人听见。

    “阿菜,你好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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