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也不算是什么大不了的秘密,克洛克的蜜云汁肉选的是云蛇肉,是少有味甘甜鲜美而没有苦味和咸味的肉,理论上来说,确实是做蜜云汁肉的极品,我想当克洛克也是因为见到了云蛇肉,才会创造出了这一道蜜云汁肉,但是我做的蜜云汁肉,用的却不是云蛇肉。”李牧淡淡地说道。
“既然这道料理本就是为云蛇肉而创,那么用云蛇肉又怎么会不对呢?”凡顿好奇的问道。
“也不能说不对,只是万物之理,物极必反,蜜云汁肉本身就是以甜为主调味,云蛇肉本身就又带有甘甜之味,反而不如带着咸味的犸兽肉能够把调味的甜更加衬托出来。”李牧解释了他的蜜云汁肉和克洛克的区别。
“物极必反,想不到厨艺之道与修炼之道也是想通的,这等至理,在修行之道我也曾听过,却不想你竟然能够将其运用在厨艺之上,看来在厨道之上,已经超凡入圣的修为,被称之为厨圣也不为过。”凡顿赞叹道。
凡顿没有想到,他的这一句厨圣,却很快流传了出去,这二字也成了李牧的头衔,使得很多天云星上流社会的人,都想要见见被凡顿被之为厨圣的人,尝尝他做的料理又是如何的出众。
菲丝虽然早就预料,凡顿见过李牧之后,李牧的蜜云汁肉必然会大卖,可是却没有想到会大卖到这种程度,预订李牧亲手做的蜜云汁肉的订单,已经排到了好几个月之后。
根本不需要等到约定的时间,现在李牧的销量就已经超过了契约中的要求。
“老板大人找我来有什么事?”李牧似笑非笑的看着菲丝。
“你每天制作的蜜云汁肉,以后从十份涨为四十份。”菲丝想要趁着这个机会,大家都喜欢李牧的蜜云汁肉。赶紧多赚一些。
“很抱歉,当初我们签订契约的时候,里面已经说明了。每天做多少,那要由我自己决定。我不想那么累,只想做十份。”李牧微笑着说道。
“你……”菲丝心中恼怒,不过也不好对李牧发脾气,契约中确实有这么一条,当初她觉得完全无所谓,根本没有想过李牧做的料理会大卖,现在却只能忍着气对李牧说道:“赚的钱里面也有你的五成,多做一些对你没有坏处。”
“我不喜欢那么累。赚多赚少我都无所谓,如果没有别的事,我就先回去休息了。”李牧说着转身就准备离开。
菲丝恨的牙痒痒,可是对李牧一点办法也没有,暗自咬牙对李牧说道:“你别高兴太早,后天你就跟我再去学另一道料理,你不是嫌累吗?那以后就不用做蜜云汁肉了,云做新的料理吧。”
菲丝已经想好了办法,李牧就算能够学会蜜云汁肉,却也不可能学会所有的顶级料理。也不可能每次都能够做的比原本的更好,只要他有一次失手,他就会沦为奴仆。到时候就可以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也不用受这样的气,更不用分钱给李牧。
李牧也无所谓,菲丝这样做反而正中他的下怀,不仅可以让他刷任务完成度,还可以提高他的名气。
李牧知道天云家有时候也会邀请有名的厨师到天之云峰做料理,他现在的名气虽然已经有了一些,但是只有这么一道从别人那里抄袭来的蜜云汁肉,明显还达不到被天云家邀请去天之云峰的程度。所以李牧必须变的更有名,直到有机会进入天之云峰。才有机会把贝莎和冬娅救回来。
因为有了前车之鉴,菲丝知道了李牧确实有些真本事。而且也想要把李牧收入自己的麾下,所以这次的选择就不像是第一次那么随便。
菲丝这次选的青鹤大酒店主厨的招牌菜“万血盛宴”。
伊甸族虽然喜好美食,但是美食并不是他们主要生命能量的提供,他们需要定期饮用一定量的血,才能够维持自己的生命。
而关于血的料理,在伊甸族中也是非常的多,青鹤大酒店主厨的“万血盛宴”,对于伊甸族来说,可以说是无上美味。
和蜜云汁肉不同,伊甸族可以很长时间不吃肉也没关系,血却是需要经常补充,所以“万血盛宴”比蜜云汁肉的销量要高的多。
当然,像万血盛宴这样的东西,也不是普通伊甸族能够享受的起的,都是上流社会的伊甸族人,才会经常出入青鹤大酒店,饮用那里的万血盛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