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方明华还在大西北这个偏僻的李家村里埋头写作。
这段时间,除了有时候和吴天民去拍摄现场,商量剧本某些剧情的改动,绝大部分时间就在这间简陋的房间里,坐在炕上趴在小桌子边奋笔疾书。
今天《驴得水》初稿已经完成,方明华揉了揉有些发麻的腿。
盘腿坐炕上写字他真不习惯,但这里条件简陋也没办法。
还好,写完了。
看看稿子页码编号,估摸也就六万字左右。
当然这只是初稿,只能算是半成品,距离完成以及发表还需要时间,有的情节也经过修改,譬如张一曼私生活混乱,在这个年代不容易被大众接受,注意尺度。
当然还有别的地方。
不过方明华不急,他有的是时间。
年轻就是最大的资本。
“小方,你写完了?”
一个女同志走进来,穿着农村粗布衣服,满脸蜡黄。
是朱霖。
每天朱霖拍完戏,都要找方明华看他写的小说的最新篇章,是这本书的第一个读者。
方明华点点头,又问道:“朱霖姐,今天戏拍完了?你不去卸妆?”
“不着急,让我看看你今天写的。”
方明华只好将稿件交给她,心里暗自叹口气。
恢复原来漂漂亮亮感觉不好吗?
看上去多养眼。
不过朱霖好像不太在乎自己的容颜,虽然长得风华绝代但对她来说是件很平常的事,并不值得炫耀。
还有,别看朱霖长着一副御姐范,其实有颗萝莉心。
这不,看到小说故事结尾,又开始一惊一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