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三
“所以你的意思是,当时候是汪致远朝你举枪,想杀你灭口,你被迫反击,在打斗中枪支走火才不小心打中他腹部的?”
审讯室里,唐今点了点头,“是。”
张警官仔细看着她的表情,“可根据汪致远的说法,是你从他那里拿过了警枪,直接朝着他的腹部开了一枪。”
“而且,我们也确实在那把枪的扳机上发现了你食指的指纹,这你怎么解释呢?”
唐今有些惊讶,她想了想,才稍微有些疑惑的问道:
“嗯……难道没有监控拍到吗?路上红绿灯那些应该都有监控可以拍到的,当时是他想杀我,我没有办法只能跟他在车里面动起手……”
“我也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听着她的解释,张警官和另外一位警员思考着,都没有说什么。
唐今说的监控他们当然查过,但汪致远的车窗玻璃做过特殊的处理,监控摄像头拍不到里面的状况,所以他们也无法知道这里到底发生什么。
不过这两个人的证词,还是唐今的说法更可信一点。
首先,关于唐今说的汪致远想杀她的这件事情,张警官是相信的。
毕竟他叫去接唐今的人根本就不是汪致远,汪致远不知如何得知了今天他会派人去接唐今的事情,抢先一步接了唐今上车——
这个举动本身就很可疑。
再者,现在唐今还指认对方和周锦策那桩案子有关。
联想之前唐今三番五次被凶手袭击的事情,唐今所说的一切就更可信了。
在又询问了几次口供之后,最终张警官还是相信了唐今的说法,让唐今离开了警局。
天气渐冷,路上的行人都已经穿上了厚衣。
今天,距离那件事也已经过去了有整整一个月了。
唐今今天来做的应该会是最后一次笔录。
不过离开前,张警官还是照例叮嘱她:“这段时间暂时不要离开本市,如果有什么事情,我们还需要你配合调查。”
唐今应了下来,她看了一眼外面的天气,想了想,还是问了一句张警官:“最后开车的那个人还是没有找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