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微星对豆瓣发出收购邀约,杨波不太想卖。
但是,在豆瓣这个案子里,紫微星是资本方,是个邪恶的大反派。
周不器能通过一波操作,把紫微星的投资人玩的团团转,杨波却做不到戏弄豆瓣的投资人。双方根本不是一个层级的。
别看北极星创投只有豆瓣25%的股份,但这点股份……只要资本游戏玩起来,足以把豆瓣活活玩死。
最厉害的一招,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持有10%以上份额的股东,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
这招只要一用出来,小公司全歇菜。
国内的资本并购还处于比较萌芽的阶段,类似的招数在美国市场早就玩烂了。有的资本家手段极其狠辣,通过各种手段入手一些股票,就可以玩各种资本黑操作,就比如有着“企业狙击手”、“企业掠夺者”、“无情投机商”这样骇人头衔的华尔街大鳄卡尔·伊坎。
不过,仅仅10%的股份,就算是向法院提出解散公司的申请,法院也很难批准。
因为子公司和母公司不是一家人。
子公司的业绩再差,也影响不到母公司。哪怕子公司亏损的再严重,也跟母公司没关系,母公司也就没有足够多的理由来提出解散。
所以下一个指标又出来了——占股20%。
持有20%以下股份叫参股,使用的是成本法核算。大概意思就是子公司不分红,母公司就不记账。即投资的这家子公司,盈亏都跟母公司没关系,是两家完全独立的公司。
既然没关系,提请解散公司的理由就不够充分,法院很难批准。
如果超过了20%,就是真正的“母子关系”了,子公司的盈亏收入要进入母公司的报表中。如果子公司亏损严重,母公司就有足够多的理由来申请要求子公司解散,来减少自身的损失。
所以,20%就被称作竞争警示线。
在投资并购的资本游戏中,20%是分割线。
很多企业玩并购,并不是一次性的收购,而是分批次的,先收购20%的股份,展开战略合作,先试试看。
失败了,反正不计入公司报表,影响可控。
成功了,再完成剩余股份的收购。
有人说持股51%可以对企业绝对控制,有人说67%是绝对控制权……都不准确,有的老板持有公司70%的股份,依旧做不到绝对控制,也能被小股东活活玩死。
最重要是双方要对等。
如果是两个能力差不多的对手,持有51%就能绝对控制了。要是一个大象一个蚂蚁,大象只要持股超过20%,就能把蚂蚁活活玩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