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看在二环的份上,打死我也不买这房子。”
秦林嫌弃出声,感觉京城这些卖房子的家伙就是在抢钱。
好吧,实际上也知道,其实这个价格算是很公道了。
也就是在今年,传媒大亨默多克为邓文迪买的一套才250平的院子就花了一千万。
虽然那套房子的地理位置可能要更好一些,在故宫边上,但秦林这套毕竟要大一点,所以这个价格其实秦林心底还是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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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根就不生产东西了,工厂几乎全在第三世界国家,产品比得上国货这样物美价廉的非常少!
所以才会那么着急想找掰掰手腕,再不咬几口肉补充营养,完美世界就要彻底圣墟了。
话说回来,良心这坑爹货此时还在狂打爱国牌,没有展现出其良心的本质。
文笔不行,哪怕设定再好,情节再曲折,人家连开头都懒得看,你能怎么办?
好惆怅!那感觉,就像金色沙滩上的一条咸鱼看到大浪来了想要反身,却突然发现自己身上还没抹盐一样。
强行甩甩头,被打击地脑袋有些昏沉沉的秦林回过神来,合上笔记本,决定暂时放弃这种让咸鱼感到烧脑的问题。
秦林握拳,第一次,他似乎发现了重生之后的追求,至于挣点小钱,当个首富什么的,那都是次要的,重生一回,毕竟,不能光为了享受不是?
也许是比前世强十倍,但也有可能是强上百倍千倍乃至万倍亿倍,区别仅在于,自己的切入点是什么,目标又是什么。
除非是真的很有钱,或者是真的很有背景,可以强行插手分一块蛋糕,否则的话,这种捡钱的行为,在秦林真正强大起来之前,是不可能发生的。
更何况,一个更加残酷冰凉的现实摆在面前,如今的秦林,一没钱,二没名,三没途径,四没权!
所以,别想太多。
“所以,十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当前的关键是怎么捞这第一桶金!”
记忆力什么的根本没有增强,或许唯一的优点就是多出十几年的阅历,能让他在理解能力上比其他同学强点,再加上毕竟曾经学过,还是有点似是而非的印象的。
但是毫无疑问,这并不会给他带来多大的帮助,想因此而考好一点,基本不可能。
当然也不是说毫无机会。
毕竟曾经学过,哪怕忘记了,但是以他多出十几年的理解能力自然能更为轻松地将这些忘记的知识拾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