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就是斯坦索姆?”
从永歌森林的最南边离开,就到了斯坦索姆附近,这是一个🇽繁荣而又和平的地方,被誉为洛丹伦的“北方明珠”。
这🌹里说起来是一个城镇,但其实却已经有一个王国大小了,港口兵营等等一应俱全,作为离奎尔萨拉🇳🜧🄠斯最近的人类居住地,也经常会🗺♁有一些高等精灵混入其中。
此时,卡尔在交了一笔钱之后,已经进了斯坦索姆城🞉💓👙内,他胯下骑着的是一只白🍂色的陆行鸟,这是凯尔萨斯给他的,这很有奎尔萨拉斯精灵的风范。
卡尔到斯坦索姆的目的很明确,其一,是为了得到关于那些兽人🏺的情报,并且找到南下的最快方法;🇳🜧🄠其二,就是打听那位传奇战士的位置。
时至今日,卡尔已经快要十五了,但是他仍⚚然没有把握能同时面对二三十个高阶巨魔。
人越多的地方,消息就越多,而人最多的地方也肯定是那些旅店。
卡尔将陆行鸟拴在马厩🃦🙿🐅附近,也不管🚖📜那里鸡飞狗跳,独🕕🉡🈶自推开了旅店的门。
“叮铃铃”
门上挂着一串☧风铃,旅店的老板看到他了:“哟,小伙子,还是个🗽精🗱🟘灵,来来来,进来坐坐。”
卡尔笑道:“啊,谢谢。”
“喝点什么?”
“啊,额,有什么推荐的吗?”
老板看了看他的脸:“哦,看起来你还没有成年?不过个子挺高啊,这样吧,我这里有闪金镇的葡萄和🙇牛奶,哦,还有西部荒野的面包🌘⛀🗑,来点尝尝?”🁫🈮🁨
卡尔:“额,嗯,好的。”
长久在银月城的贵族生活,让他🚁🐗⛦一下子很难⚚适应与人交流。
不一会儿,老板就把东西拿来了。
卡尔尝试着吃了两口,虽然不如银月城⛤🜛🂴的食物精细,但却也🇽还不错。
他又抬头问道:“老板,如果我想要往南边去,🖋👂你知道有什么⚕👍办🏺法吗?”
老板为难🛗道:“额,这个,我一辈子没有出过🞃👝斯坦索姆,所以,额,🗱🟘你懂吧。”
卡尔点了点头,继续吃喝。
“嘿!嘿!尖耳朵!尖耳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