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伦敦,天气很好。
遥远的天空,万里无云。
金色的阳光,洋洋洒洒而下。
整个世界,仿若皆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边。
温暖又明媚。
伦敦是非常著名的世界旅游城市。
这里,与十二帝国的城市不同。
作为人口密集的国际都市,这里的生活☉节奏不似国内的那么急促繁忙,而是缓慢又浪漫的。
伦敦是宫梵玥最喜欢的城市,没有之一。
为什么呢?!
并不是因为它轻松又惬意的生活节奏,而是……他来英国做访问的时候,纳戚芬女皇第一次带他参观伦敦最标志性的建筑时,🎃但🅾凡浩浩瀚瀚的车队经过的街道,总是能瞧见成双成对的情侣,手执手的在街道与河畔散步。
他们的身影,映着漫天的金🛗色阳光,落在浩瀚无际的蓝天白云里🛴,美好得就像童话一样。🔐⛚
宫梵玥并不是钟爱情情爱爱的人。
可是,两年前,与时念卿有了过多的交往后,那一年,他来这里做访问,便🙧彻彻底底爱上了这里的阳光与河畔,街道与人群。
他甚至设想过很多带时念卿来伦敦的场景。
如今,她终于来了。
然而……
宫梵玥坐在🙃🇪黑色轿车的车厢内,视线透过黑色的车窗,落在静🍰静坐在台阶🕧🌃上的女人。
今日,金色的阳光,火红火红的。但是,映在时🞿🙻念卿的身影上🍰,却显得特别孤寂,那刹那,连阳光都🙕褪了色。
洛瀛坐在驾驶座,不敢发出一丁点的声音。
宫梵玥的目光,落在时念卿赤裸的双脚上。
也不知道从总统公馆逃离的时候,她到底有多迫不及待,才能连拖鞋都不愿意🜫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