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闹铃声一响,阮宵就从上铺爬下来。
他跟妈妈住一个房间,房间里被隔成了两个单间,中间是公共区域。他的房间不大,放的是上床下桌,不过足够干净整洁。
他洗漱好后,穿上校服,从后厨房经过时,带上阮曼玲给他准备的早餐,就匆匆忙忙去赶公交,再到集合点坐校车。
周牧野家的地价太精贵,富人区中的富人区,没有同学住附近,所以学校在规划校车路线时,并没有把这片区划进范围内,阮宵只能捣一趟公交才能坐上校车。
阮宵经过前院时,恰好周牧野不紧不慢地出门。
阮宵口中咬着面包,一边继续朝前走,一边笑着对周牧野挥手,声音含糊不清:“阿野,早!”
周牧野闻声看去。
阮宵可能刚洗好脸,眉梢还挂着水渍,眼睛弯出好看的月牙状。清晨的阳光似乎独独眷顾他,将那张雪白小脸照得明艳动人,好似一颗新鲜草莓。
周牧野叫住他:“去哪儿?”
阮宵停下脚步,扯下面包片,理所当然:“赶校车啊。”
“赶什么校车?”周牧野说话时懒懒的,听着有些冰冷。
他抄兜走过来,冲院子里的黑色汽车一扬下巴:“八代幻影它不香?”
阮宵看向那辆劳斯莱斯,咽了下口水,又看向周牧野:“阿野,你真的失忆了。”
周牧野:“……”
“但还是谢谢你,愿意带我上学!”阮宵唯恐他反悔,先他一步朝汽车跑去。
周牧野看着阮宵欢快的背影。
又蠢又好欺负,还特别容易满足。
他垂下眼,迈步朝那个方向走去。
失忆后的周牧野不清楚,但阮宵知道。原书中,渣攻对原主嫌弃至死,就算两人同班,也不会捎原主上下学。
能蹭到车,阮宵省了不少力气,自然高兴,可坐上车后才发现,他这人没有豪车命。
豪车密闭性强,隔音好,坐起来比一般车更容易晕。昨晚一路顺畅地开回家,阮宵不觉得什么,可今天赶上早高峰,纵然老金技术再好,也不免时不时刹一脚踏板。
到学校的时候,阮宵已经头晕脑胀,胃里翻江倒海,最后还忍不住干呕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