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固县。
曹家庄。
清晨,几个村民刚用了早膳,肩膀上扛着耙子,三五成群的正准备下田。
如今正是要收麦的时候,又热活又多,他们这群汉子也怕热,所以都是趁着天蒙蒙亮的时候赶紧下田,才能在太阳炙热起来的时候干完活回家休息。
家里的女人们也早早的起了身,这会儿正端着食盆喂鸡。
曹永苟这会儿捧着粥碗,正蹲在马旁边吸溜着喝着稀粥,一边还不忘从旁边的筐子里偷了一块胡萝卜塞进爱马的嘴里,一边塞还一边说:“快吃,别给你娘发现了。”
“狗子。”
话音刚落,就听见媳妇儿的叫声,曹永苟立刻站起身来:“欸欸,来了。”
永苟媳妇儿手里端着盆子,一把一把的烂菜叶和着糠的往下撒:“等会儿你去河边捞点田螺回来,这几天的鸡蛋都被鸡给啄了,一定是肚子里缺沙了。”
“欸,行,等会儿吃完了就去。”
曹永苟吃饭的速度加快,吭哧吭哧的吃完了。
然后就去旁边放农具的棚子里找出捞田螺用的篓子,临出门前说道:“等会儿我捞两条鱼给知礼叔送去。”
“又送?”永苟媳妇的手顿时一颤,语气有些不好。
“这不是芳妹子临走前让我照顾着点知礼叔嘛。”曹永苟叹了口气,神情有些落寞:“说起来,芳妹子去京城快快一年了,也没个消息回来,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当初是他亲手将芳妹子交到那两位官爷手中的。
他心里内疚的慌。
“你是不知道,我到现在都还记得芳妹子临走前看我的那一眼。”
永苟媳妇叹了口气:“知礼叔自己不争气,但凡当初腰杆子硬点儿也不至于被迫接手沈家的那个小子。”
“现在说这些还干啥呢,没意思的很。”
费举人的恩师前些日子自戕了,连累的费举人的功名被撸了,送了礼的曹知礼自然也没了再考的希望。
如今曹知礼只能在家中带沈梦霞,平日里在族学教书。
“不如给知礼叔说门亲事吧,总不能一个大男人独自带着个孩子吧。”永苟媳妇忍不住的出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