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耿历283年,十七岁的格雷果克里冈追随泰温兰尼斯特屠城君临。他屠杀了坦格利安王室📴🟀🙿成员的男男女女,摔死王太子雷加不到一岁的儿子伊耿,强健了王妃伊利亚马🎃🎘👘泰尔并最后捏爆了她的头颅,成就了七国第一凶的恶名。
格雷果的身高就无须多说,普通骑🝎士在他面前就是个半大的孩子。他的肩膀宽厚如墙壁,手臂粗得像小树干。在战斗中,他穿着七大王国最重最厚的铠甲。那铠甲极为沉重,普通人连搬都搬不动,更别提穿着在战斗中灵巧的快速移动了。在铠甲下面,他还穿着链甲🕫🌣🀺和煮沸过的上等皮甲。
他的头盔是一顶平顶的巨盔,为了防止流矢的伤害,他的面罩也很厚而密实,只给口鼻留下呼吸孔道,眼前留下一道用来观察外☜面的窄孔,盔顶的装饰是一只铁质的拳头直指天空。
他的双手重剑数十斤,最勇猛的骑士🎰也需要双手才能挥动,但他单手就能轻松挥舞,就好⚗👥像一把小匕首。
格雷果🄕的重剑长六尺,也就是长两米,比七国身材最高大的骑士的身高都更长,加上他单手使用这把巨剑,所以他的攻击范围非常广,堪比长枪,仅仅只需要一剑,就把人连铠甲一起劈成两片。他🏑🙘用一只极厚的橡木板做盾牌,铁皮包边,上面绘着克里冈家族三只黑狗🂉的家徽。
如此一个勇武冠绝七国恶名远播海外的猛人,却也有他自己的‘难言之隐’。此时此刻,在这著名的克里冈堡,这名令人恐惧的巨汉倒在了他巨大的石床上:“拉夫德,邓🎃🎘👘森,波利佛,给我滚进来。”
他的三名军官立即屁颠颠的跑进来。
“找来大绳,把我牢牢的捆起来。愣着干什么?不想让我拧下你们脑袋的话,就赶快去!⚗👥”
三个军官吓了一大跳,🀸虽然不明白,却不敢违抗,连😸🆊忙去找大绳。📈
“曹尼玛,我一个理工猥琐狗,好穿不穿,穿越🁨🈕到了这个🗓🛉🚣十恶不赦的家伙的身上,到处都是命债,到处都是敌⚐🐢人啊,你麻辣隔壁!”来自另一个世界的标准普通话的抱怨声,带着咬牙切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