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如果俞善没有立女户,她这个年纪根本连口算钱都不必交。
大晋朝立国之时,为了禁民间溺杀女婴的恶习,高祖曾定下律令:
凡男丁,年满三岁就要开始交税;而女娃从一出生就不必交税,直到出嫁后才视为丁口,由夫家交纳。
但是为了促进人口,又规定了,女子如果年满十八还未出嫁,就要交五倍的口算钱,一年六百文,一直交到三十岁,界时若是还嫁不出,就不必再交了……因为可能是真的嫁不出了……
同时,大晋朝为了防止世家富豪过多的蓄奴,以至于人口流失,无人耕种,收不到赋税,规定了主家要给自己名下的奴仆交口算钱,只是数量可以折半,也算是两相角力的折中之举。
真不是俞善小人之心,她一直都想不通,为什么周大夫人当初连小镜庄的两头牛都牵走了,却肯留下这么多庄奴的身契。
现在想来,俞善自己觉得这些人是帮手,恐怕周大夫人觉得这些人有老、有幼、有久病不愈,就算拉去人市上卖,也卖不出价钱,是大大的负担才对。
如果俞善不善经营,只是坐吃山空,那么等着她的就是十一口需要填饱的肚子,以及年复一年的口算钱,拖累会越来越重。
可惜,周大夫人失算了。
俞善觉得杨庄头他们很能帮得上手,相比之下,那折半的口算钱根本不算什么。
俞善朝一行来人施了一礼:“小女年幼,今年的力役想要赎买,还请里长、村长,以及两位差役大哥行个方便。”
说着,她摸出两个荷包,给那两个差役一人塞了一个。
村长和里长都左顾右盼,装做没看见。
虽说这赋税之事,办事都有章程,可小鬼难缠,每到这种时候,往往都是衙门里的差役大发横财的机会。
里长是这些年已经见怪不怪了。
村长俞怀安现在拿俞善当自己人看待,心也偏了,见到这一幕,非但没有怪罪,反而觉得俞善很通人□□故,比为人方正的俞秀才处事还要强上三分。
那个胖些的差役隐晦的掂了掂手里的荷包,觉得至少有二十文,心中满意,正要点头,被那个瘦些的差役撞了一下,使眼色叫他到一边说话。
“我看过了,这家以前的家主是个过了世的秀才,现在就这么一个立了女户的小丫头,和一个未成丁的小子支撑门户,又没靠山又正好有钱,咱们就这么轻易放过去了?”
瘦差役说话间,眼中满是贪婪。
能住这么宽敞的青瓦大院,名下有地、有佃仆,还曾经有个秀才爹,肯定能榨出不少好东西。
二十文是打发叫花子吗?
好不容易遇到两只肥羊,不狠宰一顿也太可惜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