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激情网>都市青春>半水青烟半水寒 > 第七十一章 异宝?还是祸水?
    而我,则又被悯之灌了一个月的各种苦涩汤药。终于,我的右手,又可以自如持剑了。

    天不亡我无愁剑!

    我开心得与悯之痛饮了三天,庆祝我人剑两得。

    但是所谓乐极生悲。

    当我从大醉中清醒过来,竟然不见了悯之的踪影。

    我从来没有这么惊慌过。

    哪怕我的手废了,我也不觉得人生会灰暗。做不了剑客,我可以和悯之做一对平凡夫妻,看春花秋落。天涯无处不是家?

    但是,如果没有悯之,我将何去何从?又是赤条条一人,孤独地来回于天地间,生有何欢?死又有何哀?

    于是,我发疯一样到处寻找悯之。

    终于,我在蓟水河中的一个小岛上,找到了悯之。

    我死死地抱住悯之,哭着哀求她不要离开我。

    但是,她的语气很决绝。

    她告诉我,她的父亲,早年无意间得了条神秘虫子,唤作腐生虫。这腐生虫专门吞噬腐烂坏死的经脉。同时,它又可以令经脉重生,因此是个疗伤的宝贝。悯之的父亲本是个庸医。自从他得了腐生虫,突然在江湖中名声大噪。找他寻医问药的人,几乎踏破门庭。但是,异宝,给悯之一家带来的,除了名声和财富,还有噩梦。不断有心存贪念之人,来盗取腐生虫。终于在不久之前,悯之的父亲死于数名高手的劫杀。临死前,悯之的父亲,将悯之托付给他的好友,五合镖局的总镖头蒙承宇,希望蒙承宇能将悯之带离这是非之地,隐居乡野,安然一生。岂知,蒙承宇最终也赔上了性命。

    悯之心中明白,只要带着这腐生虫,就会有无穷无尽的灾难相随。

    因此,她希望我,不要步了她父亲和蒙承宇的后尘。

    不如就此了断,各安天命。

    我自然是一口拒绝了她的提议。

    有人庸庸碌碌蹉跎一生,得不到自己心中所求,只有一声叹息。有人轰轰烈烈,得其所爱,短暂却无悔。

    只要和悯之在一起,刀山火海,我也坦然面对。

    于是,悯之和我抱头痛哭,许下了生不离,死不弃的誓言。

    之后的一年,是我这一生中,最开心的。

    我们在渔村里,织网,打鱼,围着炉火闲话家常。